各部門、分(子)公司:
為進一步規(guī)范集團內部人員借用行為,按照公司2019年第十四次總經理辦公會有關精神,現就規(guī)范集團內部人員借用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集團各部門未經公司同意,不得私自向下屬子公司借用人員到集團本部工作。
二、各分(子)公司之間未經集團公司同意,不得相互借用人員。
三、各部門確因工作需要向下屬子公司(內江盛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除外)借用人員的,須嚴格遵循借用人員相關程序,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后方可執(zhí)行。
四、各部門、分(子)公司自收到通知后,務必自行開展借用人員自查自糾工作,對未經組織程序借用的人員,須在三個工作日內予以清退,逾期未清退者,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內江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借用人員審批流程
內江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
2019年7月9日